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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台阳台护栏太低,小男孩失足坠楼(一)
头发花白的小志父亲李先生说:“有一段时间,想着跟着儿子一起去得了。”
李先生说,他们一家2008年从内乡县来到郑州,租住在货站街铁路新村小区124号院17号楼4楼。他常年接一些焊工的活儿,妻子是一家报社的投递员,儿子小志10岁,上4年级,女儿12岁,一家四口过着简单而又满足的日子。
去年9月5日下午,同在一个学校的小志和他姐姐都要开家长会,李先生便和妻子一同去学校了,走时,“我和妻子都交代,让姐弟俩在家写作业,不要乱跑”。
可是,家长会还正开着,“闺女哭着去学校找到我,说是弟弟从楼上掉下去了”。夫妻俩急忙往家赶,回到家时只见他们家楼下围着一群人,一块蓝色布单下,盖着他们已经失去体温的儿子……
12岁的小志姐姐说,她和弟弟写完作业,两个同学也来了,他们一起到楼顶逗狗玩,弟弟拿着饺子喂小狗,向后跳着让小狗跟过来,“退着退着我弟退到楼的边沿了,一头栽了下去”。
“如果楼顶的围墙高度再高些,是国家规定的标准1.05米,我儿子不会就这么走了。”李先生认为,建筑方郑州铁路局、郑州北建筑段在建设该楼房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建造,并且该建筑方、物业公司、二里岗办事处作为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都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,也没有及时将通往楼顶的通道封住,才造成事故的发生。他将这4家相关单位告上法庭,请求判令这四家赔付他们各种赔偿2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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